县交通管理大队扎实开展电动三、四轮车违法上路整治宣传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辖区道路通行管理,近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扎实开展电动三、四轮车违法上路整治宣传工作,为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1月15日下午,在恒山西路,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工作人员在街头向过往群众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并详细介绍当前电动(燃油)三、四轮车上路行驶有关规定以及交通违法处罚规定,提高公众对电动(燃油)三、四轮车管理政策、措施的知晓率,为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据悉,此次规定从1月14日开始,驾驶电动(燃油)三、四轮车应依法进行机动车登记、悬挂好牌,并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同时电动(燃油)三、四轮车,全天限制通行常山路、府西街、恒山路(成德街至城东街)、燕赵大街(华安路至南门),望广大市民注意。(撰稿 周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