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里屯街道办事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及正定县政府的相关要求,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正定县人民政府三里屯街道办事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非涉密政府信息提供服务。本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三里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向群众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概况信息
包括: 地区(行业)介绍、机构设置和职能、领导成员分工。
2、政府规章文件
包括: 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其它文件。
3、规划总结
包括: 规划、计划、年度报告和工作总结。
4、工作动态
包括: 工作部署、领导活动及讲话、公告公示、应急管理。
5、财政财务
包括:专项经费、政府投资项目、财政(务)预算、财政(务)决算、行政产业性收费、政府采购。
6、统计信息
7、办事指南
8、建议提案办理
9、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通过政府政务信息网站、公告栏、政务微博、文件下发等途径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三里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办公地址:三里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11-89190950
传真号码:0311-8919095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口头申请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本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是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获取该信息的机关单位。
三、监督方式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三里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三里屯街道纪委办公室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311-89190981。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三里屯街道办事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及正定县政府的相关要求,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正定县人民政府三里屯街道办事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非涉密政府信息提供服务。本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三里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向群众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概况信息
包括: 地区(行业)介绍、机构设置和职能、领导成员分工。
2、政府规章文件
包括: 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其它文件。
3、规划总结
包括: 规划、计划、年度报告和工作总结。
4、工作动态
包括: 工作部署、领导活动及讲话、公告公示、应急管理。
5、财政财务
包括:专项经费、政府投资项目、财政(务)预算、财政(务)决算、行政产业性收费、政府采购。
6、统计信息
7、办事指南
8、建议提案办理
9、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通过政府政务信息网站、公告栏、政务微博、文件下发等途径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三里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办公地址:三里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11-89190950
传真号码:0311-8919095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口头申请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本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是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获取该信息的机关单位。
三、监督方式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三里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三里屯街道纪委办公室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311-89190990。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