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公发﹝2021﹞1号
正定县公安局
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抽查
工作计划
根据正定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正双随机办〔2021〕1号)的要求,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计划:
一、 行政执法主体
正定县公安局
二、随机抽查事项及方式
1、随机抽查事项: 按照 “双随机、一公开" 事项清单。
2、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 依按照 “双随机、一公开”单位名录库,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
3、 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 根据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通过“双随机” 抽检系统随机根据抽查事项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可以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举报投诉多, 群众关注度高、诚信等级低或者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记录的用人单位, 可以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 按规定实施,合理安排抽查时间,抽查对象较多的同一抽查事项可分几个时间段开展抽查。
四、及时公示检查结果
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在正定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 接受群众监督。
五、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 三项制度要求, 全面、公正、文明执法。
2、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附件:正定县公安局2021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表
正定县公安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