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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统计局依职权于2021年5月27日-31日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限上贸易和批零餐饮业共17家统计调查对象进行了“双随机”抽查,重点就企业统计台账建设和瞒漏报等事项进行了检查,经研究并报局党组同意,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统计台账建设健全企业
1、正定瑞安运输有限公司;
2、河北星光演出月有限公司;
3、河北外综服贸易有限公司;
4、石家庄丰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5、河北茂源大酒店有限公司;(营业收入相差11.5%,已作说明)
6、河北亚雄贸易有限公司;
7、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
8、河北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收入相差13.7%,已作说明)
9、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10、河北森焱混凝土有限公司;
11、石家庄利民预制构件有限公司;
12、吉懋金属制品(石家庄)有限公司;
13、河北德诺商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4、正定海虹防水科技有限公司;
15、正定县恒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二)需进一步规范统计台账建设单位:
1、石家庄驰晨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2、河北宏业公路建材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第四十二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以及根据《河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八条规定“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原始记录、设置统计台账的,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按照规定处以罚款……”。
按照以上法律法规,应当对石家庄驰晨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和河北宏业公路建材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统计台账建设不完整、不规范问题限期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罚款。
结合检查情况和企业实际,鉴于以上企业认真配合检查人员工作,积极整改,并于6月20日前将统计台账整改到位,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免于对以上企业处罚,将以上企业纳入重点监测,下半年将随机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