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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审计局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
发布时间:2020-07-28
    来源:正定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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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定县审计局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
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送达审计通知书
制定审计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现场审计
审计组经集体讨论形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经局领导审签后,送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还应当征求被审计人员的意见,征求时间为10天。
审计组对被审单位的反馈意见进行核实,并对修改审计报告情况作出说明。
审计结束后审计组为审计机关代拟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由所在业务部门负责人核稿后报法制科审理。
召开审计业务会议,集体讨论审定审计报告、审计处理处罚决定和移送处理事项。
审计组所在科室据审计业务会议审定事项,修改拟定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
审计决定经审定,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与审计组征求意见的审计报告不一致并且加重处罚的,审计机关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告知被审计单位、被调查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并听其陈述和申辩。
对于拟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符合听证条件的,审计机关应当履行听证程序。
审计报告、审计决定收、审计移送处理书送业务分管领导及总审计师核审后,由审计机关负责人签发,送达被审计音准和有关部门。
被审计单位不服财务收支审计决定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不服财政收支决定的,可以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
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审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诉讼、裁决不影响审计决定执行。
审计组应在规定时间内,检查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执行情况。
审计材料整理立卷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