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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人民政府
 
新安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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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4年,新安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宣传解读、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新安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主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新安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扎实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全镇工作重点,提高发布信息的质量和实用性,方便群众了解情况、反映问题、解决问题。2024年新安镇加强对政府网站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内容维护、业务受理等工作,确保网站信息安全。
2024年12月,按照上级要求,“正定县新安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注销。截止到注销日,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服务等相关政策等内容共计506条,其中转发上级344条,自创162条。
三是严格执行审查审批制度。做到既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思想重视仍需继续提高;二是公开栏目较少,内容和形式相对单一,内容不够全面。三是工作标准不高,仍然存在错敏字的情况。
下一步,新安镇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思想再重视,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不断完善领导组织,增强工作效果。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平业务能力水平。三是提高工作标准,主动对标先进乡镇和单位,进一步完善公开栏目,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新安镇未收到公民、法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