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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人民政府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正定县(正定新区)分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7    来源:正定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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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等系列文件规定和市通知要求,我分局深入研究,对照考核要点,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依法执政,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讲话精神。我分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思想,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建设法治藁城的高度,切实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宣传。通过学用结合、以考促学,不断提升全局干部全面依法治区意识和水平。
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带头研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统筹推动法治建设,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我分局结合工作实际,围绕环境执法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多次召开专项会议进行深入研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讨论,保证全面依法治区的决策部署在我分局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将法治建设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我分局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协调,推进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结合年度述职,局主要负责同志围绕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落实法治创建、开展宣传普法、严格行政执法等方面进行述法述职。
(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我分局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分局主要负责人组织带领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例会学习宪法,坚持不断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环保法律条文,重点学习了民法典、宪法、国家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努力用法律知识指导规范工作行为,确保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执法从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人员常规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要求大家在法律条文学习和执行上要经学习研究、精准把握,一切遵守法律政策办事。
(四)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必经程序。我分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持续推进法制审核,提升依法行政规范化水平。切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政策文件等文件的法制审核程序,不断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积极开展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审查,2023年我分局按照《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3年我分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五)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面对各种社会矛盾多发频发的现实,我分局注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协调利益关系、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我分局全面深化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聘用河北省马备战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杰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对我分局在管理中的决策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分析,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服务。积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书,为我分局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七)推进党内法规建设。我分局严格落实依规治党决策部署,推进党内法规和学习宣传工作情况,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生态环境执法“十个严禁”、服务企业改进作风“十要十不要”汇编成册,发放给各股室,提醒大家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
(八)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进一步优化我分局执法工作环境,提高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的执法素质,更好的服务于发展大局,我分局全面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给予企业一定的容错纠错空间。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实行首次违反不予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制度,让企业既感受到执法监管的力度,又感受到执法帮扶的温度。2023年以来共37个行政处罚案件实行免予处罚,涉及免罚金额370.37万元。
(九)接受人大监督、配合人大工作情况。2023年2月28日,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正定县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6月6日上午,人大代表对我县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先后对子龙小学空气质量监测点、石家庄常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Vocs治理、高新区再生水处理厂进行了现场检查,而后召开座谈会。会上昌骅副主任强调,县政府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环保各项法律法规,我县各项环保指标均取得了较好成绩,值得肯定。今后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责任,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地落实,维护好来之不易的生态环境良好状况,并力争更好位次。同时要在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建设,服务企业项目发展上下功夫,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最大限度取得上级的支持,为我县经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履行部门职责,按单位职能属性及考核分类考评情况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我分局围绕环境执法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多次召开专项会议进行深入研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讨论,保证全面依法治区的决策部署在我分局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为更好地履行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职责,实现环境监管无缝隙、全覆盖,提升环境保护工作效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分局建立了包括网格化建立情况、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辖区内企业基本情况以及日常监管情况等信息的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明确了乡镇和各部门的生态环境职责,实现县、乡镇、村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做到网格边界清晰、全域全时监管,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
我分局全面推进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不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督管理,持续创新执法模式,进一步加强关键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制约,努力打造一支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环保铁军,做到了执法与服务并举,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与解决环境问题相结合,提升了环境依法行政和行政处罚工作水平。通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惩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扰,畅通涉及执法过程的利益表达渠道,严禁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严惩执法腐败现象,以执法公正促进社会公正。
我分局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执法中,坚持双人执法、持证上岗制度,亮证执法、语言文明、办事规范,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始终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实行查处分离、罚缴分离制度,并将职责、执法依据、程序、执法人员守则、行为规范公开上墙,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使执法人员自觉地依法行政。坚持法罚统一,确保法律法规时效,防止执法依据错位。对涉及违法企业的处罚坚持处罚法定原则,对法律没有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不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有明确处罚依据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各界自觉遵守、维护环境法律的意识。严格遵照执行《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有效防范执法风险。
我分局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强化规范执法和精准执法,在加强常规执法检查的同时,采取夜查、交叉执法、集中执法、专项执法等多种执法形式相结合的模式,大力开展“清水蓝天”、环境执法大练兵等各类环保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该整改的,严格按照环保标准要求企业真实整改;符合立案条件的,按照法律规定启动处罚程序,确保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共计98件,罚款金额222.62万元,98个违法案件全部在正定县门户网站和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和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公示栏进行公示公开。
(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行使职能(含检察建议的回复落实情况)和深化政法领域改革。我分局围绕“三场硬仗”工作部署,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赢打好“三场硬仗”,坚持多措并举,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把“有事必应、无事不扰”服务理念和“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实到日常执法监管层面,不断强化服务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店小二”意识。
努力扩大“正面清单”纳入范围。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根据省厅、市局关于做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管理工作要求,鼓励企业参加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入统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已纳入执法正面清单54家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坚持无事不扰。如被列入专项检查范围或“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计划的,一般不进行现场检查,采用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切实减少各类现场调研指导和执法检查次数。2023年,共计检查执法正面清单企业219家次,均采取“非现场”执法手段开展检查。
面对各种社会矛盾多发频发的现实,我分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协调利益关系、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3年我分局接各类环境举报案件共130件,受理率100%,办结率100%。分局“12369”环保投诉热线,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环境信访问题,对每起环境信访案件都落实专人办理、及时回访的要求,全力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环境问题。
三、建设法治社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法治教育、法治创建和典型培树宣传活动,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情况
(一)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创建培树活动开展情况。我分局积极参加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评选活动 ,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二)领导干部等重点人群学法情况。2023年3月31日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加强学习,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依法行政思维。同时进一步强化宣传,要做好向群众宣传工作,为依法治区工作筑牢坚实基础;2023年5月4日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求把实施运用好民法典体现在生态环境管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坚持维护人民权益,坚持依法治污、依法行政,确保民法典在生态环保领域得到全面有效执行;2023年8月5日,我分局召开分党组会议,对《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进行传达学习,理解其修订的背景和意义。会议探讨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强调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严格执法与服务引导并重,强化行政处罚的教育功能,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依法实施轻微免罚,强化说理式执法,营造推动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要站在讲政治、惠民生的高度,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2023年11月20日,我分局召开分党组会议,学习和讨论《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会议探讨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讨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和“以案释法”责任制。我分局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机制,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2023年在常山广场组织世界环境日,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向市民发放环保法制宣传手册200多份,环保明白纸800多份,同时我分局执法人员利用“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主题实践活动向企业发放环保法制宣传手册880多份,环保明白纸2600多份。
我分局将坚持初心不改、方向不变、力度不减、脚步不停,不断增强法治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贡献环保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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