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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里屯街道办事处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清单
发布时间:2022-12-28
    来源:石家庄正定新区三里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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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违法行为
 
从轻行政处罚条件
 
自由裁量处罚幅度
 
法律依据
 
实施主体
 
 1
 
城市施工现场作业未符合下列规定:(五)对车辆进出施工现场道路进行硬化
 
初次违反,责令改正逾期时间不超过6天
 
 
逾期3天1000-1500元幅度内从轻罚款;
3-6天,1500-2500元幅度内从轻罚款;
超过6天,2500-5000元罚款。
《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五)对车辆进出施工现场道路进行硬化;
第二款:违反前款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违反前款其他项规定的,责令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对施工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市城管局,县级市、区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相应行政处罚权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
 
 
在城区内设置的各类围挡未保持整洁、美观,发生破损、污染,未及时修复的;超出设置期限,为及时清理或者拆除的
 
 
 
 
初次违反,责令改正逾期时间不超过6天。
逾期3天内,由城市管理部门组织清理,并处以警告或5000-7500元幅度内从轻罚款;
3-6天,由城市管理部门组织清理,并处以警告或者7500-10000元幅度内从轻罚款;
超过6天,由城市管理部门组织清理,并处以警告或10000-20000元罚款。
 
 
《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在城区内设置的各类围挡应当保持整洁、美观。发生破损、污损的,应当及时修复;超出设置期限的,应当及时清理或者拆除。
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城市管理部门组织清理,并处以警告或者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市城管局,县级市、区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相应行政处罚权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