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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烟草专卖局正烟立【2024】第031号无主案件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通知书
正定县烟草专卖局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通知书
正烟存处[2024]第31号
不明待查:
因你(单位)涉嫌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本局于2024年9月9日对你(单位)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现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的规定,决定
对正烟存通字[2024]第31号先行登记保存的下列证据做出如下处理:
□采取复制、拍照、录像等证据保全措施。
□送交河北省烟草质量监督监测站进行鉴别鉴定,鉴定所需时间30个工作日。
□依法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发还(详见涉案物品返还清单)。
当事人签字: 日期: / 年 / 月 / 日
承办人(签字): 董阳 执法证号:03010352009 2024年9月10日
高飞 执法证号:03010352008 2024年9月10日
送达方式:公告送达 送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石家庄绕城高速正定县服务区、正定县烟草专卖局公告栏、《正定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
(印章)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