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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人民政府
 
正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马一万“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11-08    
来源:县委政法委    
发文字号:〔20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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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马一万,男,汉族,34岁,1991年11月出生,正定县曲阳桥镇邵同村人,吊车司机。2024年6月24日下午,马一万同志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挽救他人生命的英勇行为,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经研究决定,根据《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对马一万同志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
经查,2024年6月24日下午5时许,下班后的马一万和刘晓龙在滹沱河邵同段散步,突然听到有人呼救,跑到河边发现一名男子在水面上露着头,正在挣扎,马一万立即跳进河中,奋力游向这名男子进行施救,在施救的过程中发现男子的腿上还抱着一个人,经过不懈努力,马一万把两名落水人员推到岸边,在刘晓龙和其他好心群众的帮助下,两名落水人员被成功拉到岸上。其中一位男子因溺水时间过长,处于昏迷状态,有群众为其做心肺复苏,不久120赶到,马一万和热心群众将落水人员送上120,两人经过救治已脱离危险。事发后,被救人员给马一万送去感谢信和锦旗表示感谢。
马一万的这种行为,符合《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第十条第三款的内容规定,属于见义勇为行为。根据《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授予马一万“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给予一万元奖金,以资鼓励。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新时代精神的体现。希望全体公民以他为榜样,学习他不计个人得失、关键时刻大义凛然、见义勇为、勇于担当的精神,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和谐正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正定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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