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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行政执法禁止性清单
发布时间:2022-08-26
    来源:新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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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特制定此禁止性清单。

一、严禁漠视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坚决杜绝不受理、不处置、不调查、不立案、不移交、不移送等执法不作为;坚决杜绝案件久查不决、久拖不结、怠于执行等执法慢作为。

二、严禁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杜绝选择执法、重复执法、多头执法、报复执法、过度执法;坚决杜绝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的市场准入条件;坚决杜绝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无偿服务等增加市场主体负担的行为。

三、严禁越权执法。坚决杜绝非行政主体实施行政执法;坚决杜绝无法律依据或超越法定权限实施行政执法;坚决杜绝行政机关滥用执法权力,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四、严禁无证执法。坚决杜绝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执法活动坚决杜绝借证执法、不出示执法证件开展行政执法;坚决杜绝辅助执法人员超越辅助事务范围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五、严禁随意执法坚决杜绝违反法定程序执法;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和范围坚决杜绝违法实施查封、冻结和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坚决杜绝违反行政裁量基准制度,过罚不相当、同案不同罚。

六、严禁逐利执法。坚决杜绝将行政执法与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的利益挂钩;坚决杜绝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坚决杜绝以罚代管、一罚了之。

七、严禁钓鱼执法。坚决杜绝直接或间接诱导行政相对人实施违法行为从事违法活动;坚决杜绝以不正当手段获取非法证据或违法推定作出行政处罚。

八、严禁粗暴执法坚决杜绝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坚决杜绝故意对相对人实施殴打、人身攻击等危害人身安全的行为;坚决杜绝随意损毁相对人生产经营工具及其他财物。

九、严禁不文明执法。坚决杜绝在执法中使用粗俗、歧视、侮辱以及威胁性语言;坚决杜绝工作期间饮酒或酒后执法办案;坚决杜绝执法着装不规范、举止不庄重、仪表不整洁等行为。

十、严禁不廉洁执法。坚决杜绝领导干部违法干预行政执法,插手具体案件办理;坚决杜绝直接或变相吃拿卡要;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勾结“黄牛”或中介组织不当牟利;坚决杜绝各类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行为。

 

凡违反本清单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