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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人民政府
 
正定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来源:正定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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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的要求,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本着公开、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和监督作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负责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文字把关,涉及科室负责起草公开材料并在办公室备案。所有公开都需要一把手签字。
二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建设。2023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和规范操作流程。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细化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规范和有序进行。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的理念和意识。我局广泛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政务公开的重要性,提升了政务公开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四是加强政务公开的监督和评估。政务公开的监督和评估工作进一步加强,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加大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问责力度,定期进行政务公开的评估和监测,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提高,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细化;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需要建立更为高效的信息发布机制。
下一步,我局提出以下改进方向: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明确各级部门的信息公开责任;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三是建立更为高效的信息发布机制,保证信息的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机关未收到公民、法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