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正市监处罚〔2024〕057号
当事人:石家庄蝉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23MA07MRY111
住所:正定县北早现乡小客村村西
法定代表人:高旭然
2024年6月18日,我局接到河北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举报单(编号:1130123002024061733089531)及附件(截图2张),举报人称:石家庄蝉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他们公司经营的阿里巴巴网站销售的“工厂直供暖蛋暖手蛋替换芯暖手宝迷你随身圣蛋暖手贴”商品的广告宣传该产品是“专利”,但查询显示该专利已终止失效。6月19日,执法人员对石家庄蝉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核实时发现当事人经营的阿里巴巴平台名为“石家庄蝉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店铺内销售的上述商品的“商品详情”中有“专利类型: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号:201830728981.0 是否专利货源:是”等文字内容,经执法人员查询该专利已经终止。当日经局领导批准此案立案调查,由综合执法大队承办。2024年6月24日,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高旭然进行了询问。
经调查,石家庄蝉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其经营的阿里巴巴平台名为“石家庄蝉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店铺内销售的名称为“工厂直供暖蛋暖手蛋替换芯暖手宝迷你随身圣蛋暖手贴”商品的“商品详情”中宣传“专利类型: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号:201830728981.0 是否专利货源:是”等文字内容,经询问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和执法人员通过网站查询,当事人的上述专利专利权已终止。执法人员查看该商品的销售及评价,当事人自2019年9月份至2024年6月19日止其经营的阿里巴巴平台“石家庄蝉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店铺在2019年12月份销售了2单名称为“工厂直供暖蛋暖手蛋替换芯暖手宝迷你随身圣蛋暖手贴”的商品。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笔录1份、举报单1份、阿里巴巴平台名称为“工厂直供暖蛋暖手蛋替换芯暖手宝迷你随身圣蛋暖手贴”商品的“商品详情”截图1份及专利查询网站截图1份及现场照片2张证明当事人在其经营的阿里巴巴平台使用已经终止的专利作广告的事实;
2.询问笔录1份、阿里巴巴平台商品销售评价截图1份证明当事人工作人员于2019年9月份使用专利制作广告和仅在2019年12月份阿里巴巴平台销售了2单涉案商品的事实;
3.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专利证书打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身份和资质。
以上证据经执法人员核实。
2024年8月23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要求。
当事人在专利使用权已经终止的情况下,因疏忽未及时更新,仍使用已经终止的专利在其经营的阿里巴巴平台店铺内的商品作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的规定。
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提供证据材料,鉴于仅在阿里巴巴平台销售了2单涉案商品,社会影响力较小,依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6.《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年4月29日修正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26 ”的规定,可以对当事人给予较轻的行政处罚。
综上,当事人使用已经终止的专利作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和《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6.《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年4月29日修正 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序号26 违法行为 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做广告的。裁量幅度 较轻 裁量基准 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责令停止发布涉案广告,决定对当事人作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0元。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本决定。到河北银行正定支行(账号:01631300000141;账户:正定县财政局)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正定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正定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