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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参考)
案件承办机构在调查终结后,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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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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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机构(法制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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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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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送审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案件复杂的,经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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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不全或审核未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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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审核通过的,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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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本机关负责人
或集体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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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调查终结报告;
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或者意见及其情况说明;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代拟稿;
4.相关证据资料;
5.经听证或者评估的,还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者评估报告;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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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2.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3.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4.程序是否合法;
5.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6.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7.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8.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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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情况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基本事实;2.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执行裁量基准的情况;3.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情况;4.调查取证和听证情况;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