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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定县2015年县本级预算及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县本级预算及县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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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定县2015年县本级预算及
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县本级预算及
县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1月27日在正定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正定县财政局局长 李瑞彩
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2015年县本级预算及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县本级预算及县总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县本级预算和县总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县上下围绕建设经济强县、美丽正定的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治污染、惠民生,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此基础上,全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15年,全部财政收入完成212000万元,增长11.38%(其中:正定县完成171596万元,增长7.39%;正定新区完成40404万元,增长32.2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0838万元,增长15.08%(其中:正定县完成104691万元,增长8.45%;正定新区完成36147万元,增长39.81%)。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7927.1万元,增长7.94%。
2015年,全县可用财力227294.7万元(含上级补助),实际支出221903.1万元,滚存结余5391.6万元,其中:净结余175.8万元;县本级可用财力211861.9万元(含上级补助),实际支出208247.6万元,滚存结余3614.3万元,其中:净结余98.5万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项目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70.1万元,增长17.49%;公共安全支出11051万元,增长0.05%;教育支出62322万元,增长25.03%;科学技术支出1482万元,下降15.7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215.9万元,下降1.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99.1万元,增长2.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26.2万元,增长0.28%;节能环保支出4978.7万元,增长89.12%;城乡社区支出18591.5万元,下降4.12%;农林水支出39523.6万元,增长33.61%;交通运输支出7593.3万元,增长18.8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398.9万元,下降64.0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441.1万元,增长38.05%。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162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0.6 %,同比增长15.5%。支出完成7845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7.4 %,同比增长11.2%。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6761万元,占预算103.77%。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851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完成9620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完成835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完成17429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60万元。
2015年,我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1578万元,占预算96.14%。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552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完成9361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完成703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完成15819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74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没有发生收支情况。
(一)认真贯彻预算法,全面推进依法理财。建立了涵盖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政府预算体系,预算体系不断完善,反映政府收支更加完整。依法调整了县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法定时限内批复了部门预决算、下达了转移支付资金。按要求公开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政府和部门、单位的支出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予支出,未经法定程序不予调整支出。强化了部门、单位的预算主体责任,财经法纪意识明显增强。
(二)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强化服务功能,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筹集资金22000万元,落实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改革政策、乡镇工作补贴、公务员职级并行政策,将精神文明创建奖励标准由人均5000元提高到6500元,按照新的工资基数发放了职工冬季取暖补贴并补缴了住房公积金。二是按压缩后的定额核定公用经费,保障了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三是积极争取并及时拨付资金,确保全县重点项目资金需要。争取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资金2000万元,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3328万元,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建设项目资金3912万元,确保了工程顺利实施。四是筹措资金11269.01万元用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项目,重点支持了片区道路硬化、亮化、绿化、美化;争取上级资金3878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安排资金1576万元用于提升村和一般村一事一议项目建设;争取我县成为公共运行维护机制试点县,实现全县154个村全覆盖,安排资金917.1万元用于村级公益事业维护费用支出;拨付资金335.35万元用于乡镇化债,圆满完成了我县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工作。五是拨付社会保障资金52496万元,其中:拨付事业单位养老金1795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金5522万元,拨付城乡低保及春节一次性生活补助1232万元,拨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金16521万元,拨付职工医疗保险金9361万元及补充医疗204万元,保证了全县社保对象生活保障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医药费的及时报销,维护了社会稳定。六是积极落实中央惠民政策。拨付资金3292万元用于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棉花补贴,拨付资金1210万元用于2013年、2014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拨付资金1810.3万元落实药品零差率政策;拨付资金5225万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助。七是认真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安排资金5623多万元用于绿化建设;拨付资金2831万元用于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拨付资金2597.5万元用于节能采暖炉推广补贴;拨付资金584万元用于取缔实心粘土砖窑奖励补贴;拨付资金200万元用于洁净型煤及炉具推广补贴。
(三)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科学培植财源。在支持企业发展方面,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现有优惠政策,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工行正定支行、正定恒升村镇银行、盛华企业集团、苹乐面粉机械集团、河北明光食品公司等企业争取上级各类支持资金1699.92万元;开设助保贷资金专户,拨入助保金专户政府风险补偿金500万元,与建行正定支行签订了助保贷业务合作协议,确定“入池”企业52户。在支持农牧业生产方面,申报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农村沼气利用、省级蔬菜产业园、利用秸秆养牛、省级乳粉业发展、农机补贴和农机深松、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和农田水利建设、农业产业化项目。大力支持农田基本设施建设、畜牧业生产和农业开发工作,促进农业增效、畜牧业增产、农民增收。投资970万元建设规模77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支持现代服务业方面,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我县办好第八届正博会等系列会展,支持全县市场体系建设,为商贸物流企业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四)深化财政改革,推进科学依法理财。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等多项改革扎实推进,科学理财有了长足进步。一是深化绩效预算改革,按照上级要求,各部门在梳理职责的基础上,编制了2016年度部门绩效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按照规范的操作模式,实现了“零余额账户”支付、国库集中清算。进行了国库电子化支付测试工作。二是通过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共查补税款15279.88万元。其中:通过房地产行业税收清查收缴税款9461万元;通过开展土地占用行为税收清理,清缴耕地占用税2707万元;通过开展“以电控税”工作收缴税款614.5万元;通过存量房计税价格调整增收税款610万元;通过开展商业用房产出租专项清查收缴税款465万元。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力度,监督政府采购活动195次,完成政府采购金额21899万元,节约资金2520万元,资金节约率10.3%;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评审监督,共评审建设项目318项,报审金额62074万元,审定金额52817万元,审减金额9257万元,平均审减率15%;审核征收拆违等评估项目6个,审定金额35136万元。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全县114户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公开等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全县104个预决算部门和单位已全部按规定向社会公开预决算等情况。五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收缴资产处置收入及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810.9万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量达125000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存量32000万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量93000万元;对行政事业单位购买小汽车实行无编制、满编和超编的不予审批,按照规定,共审批采购执法执勤和专用车32辆,单位核销车辆49辆;测算公车改革有关数据,搜集整理参改单位相关数据,为下一步公车改革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六是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全县31个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达到4245万元;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模式,初步建立了PPP项目库,为下一步PPP模式正式开展提供第一手资料;利用省厅财政行政绩效管理系统平台开展财政工作绩效管理工作(试行)。
各位代表,2015 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回顾过去的五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内“三期”叠加的大形势和我县淘汰落后产能、结构调整和雾霾治理的硬任务,全县各级财政部门迎难而上、顽强拼搏、奋力攻坚,推动财政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财政收支规模快速增长,财政综合实力大幅提升。五年间,全部财政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由2010年的80255.1万元和49990.1万元,增加到212000万元和140838万元,年均分别增长21.44%和23.02%,五年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010年的96252万元增加到221903.1万元,年均增长18.18%。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全县人民,公共财政用于民生支出年均增长21.22%,占比由2010年的58.8%提高到66.76%,财政的公共性、共享性、公平性进一步体现。五年间,财政改革不断深化,预算体系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更加健全,支出方式不断创新,政策导向更加有力,财政在政府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更为突出。
在总结“十二五”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较多。受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等多种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速低位运行,财政支出刚性增长,收支矛盾日益尖锐;财政改革涉及多领域、深层次利益调整,全面深化财政改革任重道远;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单一,撬动和引导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部分项目的绩效目标不够明确,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平稳运行的潜在风险和不确定性增多,防控风险的任务依然较重等。这些问题既是各界关注的热点,也是财政工作的难点,我们将高度重视,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加强预算管理,认真加以解决。同时,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加强对财政工作的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根据中央、省、市、县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2016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十届八次全会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协同发展、转型升级、又好又快的工作主基调,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创新投入方式,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为建设经济强县、美丽正定,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坚实的财力支撑。
基于以上指导思想,全县和县本级2016年预算草案总体安
排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1.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全部财政收入安排237000万元,增长12%(其中:正定县安排187000万元,增长9%;正定新区安排50000万元,增长23.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60000万元,增长13%(其中:正定县安排114000万元,增长8.9%;正定新区安排46000万元,增长27.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14646万元(含市提前下达上级专款45102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26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373万元),增长30.5%。
2.2016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县本级全部财政收入安排129000万元,增长8.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4800万元,增长8.8%。根据收入计划和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算账,今年县本级可用财力为199275万元(含市提前下达上级专款451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9927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0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043万元;教育支出6263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11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4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02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68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533万元;农林水支出2356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21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2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258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66万元;预留政策性增资21738万元,总预备费25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上年度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收入11118万元。其中: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22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65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17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9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486万元。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为133714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3145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入550万元,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收入75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36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0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504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和专款专用原则,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144832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141936万元剔除土地成本性支出和按政策计提的各项基金100293万元,调出资金26000万元后,政府可支配的土地出让收益为15643万元,主要用于城建交通工程建设支出5350万元,市政设施维护等支出2050万元,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支出3380万元,供热补贴及供热提升工程支出1693万元,环卫设施建设及农村垃圾处理2000万元,城市建设投资基金支出300万元,其它城建支出87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635万元全部用于城市环境卫生支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588万元;污水处理费支出169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支出504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我县纳入预算编制范围的六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874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05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49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958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41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2005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39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606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901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36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0888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71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1977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51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由于我县国有企业没有利润和分红,2016年暂不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待企业经营状况好转后再按照相关政策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首先足额安排了公教人员工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奖励资金、年终一次性奖金,预留部分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政策性增资资金。其次按压缩后的定额核定公用经费,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第三保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民政救助配套资金等民生支出。第四集中财力支持项目建设、大气污染防治、古城保护等城乡发展一体化项目。第五量财力安排农业、文化、教育、公路建设、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科技创新、就业创业等支出。
三、确保完成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抓好收入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深入分析经济运行走势,增强对财政经济形势的预判能力,努力做到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积极支持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培育和壮大财源基础。完善综合治税机制,依法强化税收征管,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切实维护市场公平。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加强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征管,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管理。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收入管理,努力实现社保基金的可持续运行。
(二)抓好改革落地,完善财政管理机制。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实行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着力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落实中央税制改革部署,跟踪分析税制改革动向,确保改革有序推进。完善跨年度平衡机制,增强预算调控能力。改进项目预算安排,明确部门支出责任,加快支出进度。推进财政监督改革,建立健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内部控制制度。
(三)抓好资金统筹,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强化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统筹、本级资金与上级资金的统筹、现有资金与存量资金的统筹、预算资金与政府债券资金的统筹,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针对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精准发力,全力保障教育、医疗卫生、城乡低保、保障房等民生政策兑现,大力支持大气污染治理、生态环境改善,着力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主动补短板,促进幸福正定建设。
(四)抓好市场引导,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创新投入方式,逐步减少财政对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入。对符合政策和发展方向的竞争性选择项目,采用竞争性分配、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提升资金使用效果;对公共服务领域和公益类项目,能够通过市场解决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向社会购买服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对准公益类的建设项目,设立引导资金,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最大限度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
(五)抓好依法理财,切实维护财经纪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加强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强化责任追究,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进一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的舆论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和要求,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努力完成全年各项预算任务,为建设经济强县、美丽正定,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