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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参照《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了《正定县应急管理系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请照此执行,抓好落实。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制度是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体现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指导执法人员准确把握实施的范围、依据和条件,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做到精准适用,确保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加大宣传指导力度,引导企业正确认识,通过包容免罚的政策,激励企业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各项风险管控措施,提升本质化安全管理水平。
二、精准把握,提升执法检查实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围绕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综合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按照“执法有温度,企业有安全,发展有保障”的原则开展工作,既要降低执法检查频次、减少行政处罚事项,又要实施精准执法,放大执法效果。要坚持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提高风险管控能力为目标开展工作,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大风险精准实施执法检查,应查内容查到位,问题查实查透。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帮助企业剖析深层次原因,指导企业采取切实有效的对策措施,从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能力方面进行彻底整改,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防范事故发生。
三、加强监督,规范公正开展执法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执法监督各项制度,加强监督审核,属免罚范围内的要严格依照免罚程序免罚到位,综合运用责令整改、批评教育、提醒告诫等多种手段,督促指导企业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违法行为轻微属免罚范围外的,要依法依规处置到位。确保执法有据、程序合法、同案同罚,处理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确保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对“违法轻微”“首次违法”能够准确合理判定。要依照分级分类执法范围建立首违免罚案件信息台账,为执法人员后续执法判定提供准确信息。对于企业拒不整改、整改不符合要求、违法情节严重、屡犯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依规严格惩处。
《正定县应急管理系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自2022年8月4日起施行。
附件:正定县应急管理系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
正定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