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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公告
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2023年石家庄市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专项行动方案》和市局通知要求,执法人员对辖区企业进行检查,发现635户企业涉嫌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拟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行政处罚。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违法行为一致、告知内容一致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告送达(名单及告知书号详见附件2)。
特此公告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