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正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王恩军、彭志欣、王艳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打造绿色正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建立充电桩建设用电审批‘绿色通道’”的建议,国网正定县供电公司高度重视。对于新建居民小区,按照《石家庄市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石发改能源485号)文件要求,在项目满足按固定车位100%完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预留情况下,国网正定县供电公司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验收、送电。对于次新和老旧小区,由县住建局划定公共停车区域,由第三方出资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工程完毕后国网正定县供电公司进行验收、送电。对于集中充电站,根据正定县人民政府批示要求,由发改局、自规局统筹更新《正定县电动汽车充换电网络发展规划》,并将重卡充电站纳入公共停车场规划范围中,以实现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针对符合以上条件用电项目,国网正定县供电公司按照“一证受理”原则进行办理,从而精简办电收资,减少客户跑办。
国网正定县供电公司将进一步强化政企联动模式,助力居民绿色出行,共建低碳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