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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8-04-18
    来源:正定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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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河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规定,现将正定县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制定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制定地方统计调查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组织管理、审批各单位、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包括社会和涉外调查)、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管理全县统计登记工作。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3、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基本统计制度;管理全县各项核算制度。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进行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4、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额和招商引资的考核任务
  5、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管理全县统计数据库网络
  6、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进行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进行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县基本统计资料;负责收集、整理全县非公有经济基本数据,核算出我县非公有经济的经营规模、发展状况,计算非公有经济对我县经济总量的贡献率。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非公有经济统计体系;
  8、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进行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县基本统计资料;负责收集、整理全县非公有经济基本数据,核算出我县非公有经济的经营规模、发展状况,计算非公有经济对我县经济总量的贡献率。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非公有经济统计体系;
  9、制定地方统计调查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组织管理、审批各单位、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包括社会和涉外调查)、调查计划、调查方案
  10、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情况统计资料、统计信息
  11、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12、组织管理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协调组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工作。
  13、管理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普查中心工作,完成国家、省、市、县的城市、农村等统计调查任务。
  14、管理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普查中心工作,完成国家、省、市、县的城市、农村等统计调查任务。组织完成国家、省、市部署的普查任务。
  (二)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正定县统计局(机关)
行政
正科级
财政拨款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县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里,我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所有收支都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18年预算收入448.38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448.38万元,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其它来源收入0万元。
  (二)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我部门本年度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18年支出预算44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8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369.87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50.01万元;项目支出28.5万元,包括全国第七次投入产出调查项目3.5万元、统计事业管理费项目25万元。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预算收支安排448.38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7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59万元,主要包括:因减少人员经费支出25.55万元,增加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6.9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69.5万元,主要为减少第三次农业普查专项事业费7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50.01万元,用于保障我部门正常运转。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9.15 万元、邮电费13.81万元、差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万元、离退休干部经费0.9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4.22万元,工会经费3.63万元,福利费2.43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我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2.85万元(包含: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万元);公务接待费 0万元。
  我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2.85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5万元。
  五、绩效预算信息
  (一)总体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正定县统计局2018年工作的总体目标:2018年是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县统计局将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领导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全面提供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分析和统计服务水平。努力为我县发展作出贡献。
  (1)加强宏观运行监测。抓好经济运行监测,创新监测方法,提升分析质量,积极主动做好宏观运行监测数据的预测预警预报工作;进一步加强数据评估与核算,对列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指标对口落实部门工作责任,保证工作推动、数据支撑的协调一致。
  (2)狠抓应统尽统工作。在充分利用国地税、工商等部门数据资源的基础上,定期开展企业数据对比工作,及时发现达到入统标准的应统未统企业,及时入统,夯实发展基础。
  (3)充实统计调查服务。切实发挥社情民意调查和城乡专项调查,在政府决策和公众诉求间的桥梁纽带作用,逐步拓展教育、养老、就业、环境等民生方面的社会调查;建成社情民意政府与公众互动平台,广泛征集民间智慧,服务领导决策。
  (4)不断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知识的学习宣传;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建立健全统计执法、统计巡查、重点核查、专项抽查工作机制;及时纠正统计失实和违规行为,落实依法统计的主体责任,不断推进统计求实工作。
  2、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1)高质量完成常规统计调查、监测等工作。认真做好并高质量完成一、二、三产业等常规专项调查和监测工作,按规定完成月、季、年报表数据的收集、整理、印刷、公布等工作。编印《统计月报》10期,编印《统计年鉴》300册,利用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布统计信息,更好地为县领导、县有关部门和社会提供统计服务。
  (2)完成统计调研分析工作。对统计制度改革及统计系统重点、难点和前瞻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完成群众安全感调查、文明城市建设调查、社会心态调查、社情民意调查等问卷设计、组织实施、结果开发等工作。
  (3)增强统计人员能力素质,定期举办各类统计教育培训,全方位提高人员素质。
  (二)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410正定县统计局
单位: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一、国民经济核算
在全县开展GDP初步核算、资产负债初步核算工作。
完成全县年度数据的测算审核认定工作;初步完成全县季度数据审核认定工作;完成必要分析,对相关经济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1、国民经济核算
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整理、测算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完成全县年度、季度数据的测算审核认定工作;完成必要分析,对相关经济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专项统计完成率
≥98%
≥95%
≥92%
<92%
业务培训覆盖率
≥98%
≥95%
≥92%
<92%
调查对象覆盖率
≥98%
≥95%
≥92%
<92%
统计信息采用量(篇)
≥4
≥3
≥2
<2
二、统计调查
3.50
组织国情国力普查和涉及工业、农业、社科、教育、节能、卫生等相关行业的专项统计调查监测,收集、整理统计数据,提供咨询建议。
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深层次课题研究,发布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完成普查工作总结和表彰。
1、国情国力普查
组织完成国情国力普查及重要调查任务,研究提出重大县情县力普查和抽样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按照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问题的暂行规定》,分年度完成普查工作,确保普查的顺利完成。
普查统计完成率
≥98%
≥95%
≥92%
<92%
调查对象覆盖率
≥98%
≥95%
≥92%
<92%
统计信息采用量(篇)
≥4
≥3
≥2
<2
业务培训覆盖率
≥98%
≥95%
≥92%
<92%
2、专项统计调查
3.50
根据省、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涉及相关行业数据的专项统计调查。
组织开展专项统计调查工作,了解基层情况和动态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专项统计完成率
≥98%
≥95%
≥92%
<92%
业务培训覆盖率
≥98%
≥95%
≥92%
<92%
统计信息采用量(篇)
≥4
≥3
≥2
<2
调查对象覆盖率
≥98%
≥95%
≥92%
<92%
3、统计数据采集决策咨询
管理全县统计数据库网络;落实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组织全县统计系统各级各专业实施以企业一套表制度为核心的统计四大工程: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
保障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运行安全平稳。保证统计数据的顺利报送汇总。
统计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转率
≥98%
≥95%
≥92%
<92%
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完成率
≥98%
≥95%
≥92%
<92%
三、统计政务管理
25.00
保障机关日常运转,健全全县统计法制建设,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保障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执法等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1、综合业务管理
25.00
健全全县统计法制建设,严格查处统计违法现象,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培训工作,防范统计违法现象的发生;拟定全县统计教育培训制度、规划等。
培训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2、综合事务管理
保障机关日常运转,开展纪检监察、计财内审、人事管理、老干部管理、党建、后勤、行政许可事务性管理等工作。
保障机关正常运转。
综合事务保障率
100%
≥95%
≥90%
<90%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部门编码及名称:                              预算年度:2018年                   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
数量
政府采购计划金额
总计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其他渠道资金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安排
财政专户核拨资金
其他来源收入安排
合计
0
  2018年我部门未安排采购预算,空表列示。
  七、国有资产信息
  我部门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64.9086万元。本年度我部门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
  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 正定县统计局                                      截止时间: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数 量
价值(金额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
64.9086
1、房屋(平方米)
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
2、车辆(台、辆)
2
27.252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
--
4、其他固定资产
--
37.6566
  2018年我部门未安排固定资产购置预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本部门职责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培训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分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保险费、过路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费:指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用于购买货物或服务的各项资金。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