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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阿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出售营业性演出门票
发布时间: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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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正定)文综罚字〔2024〕F-004号

当事人:石家庄阿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证照(证件)名称及编号(号码):营业执照 91130102MA0GHTNA1Y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马小雨 

住所(住址等):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189号8栋2单元902号 

(违法事实和证据)2024年06月14日,我局接到石家庄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件督办函,通知指出在位于正定县滹沱河大桥附近的云上艺术中心场所有一场“石家庄第二届青年竞赛6.22-6.23十五个剧目全天不间断演出 ‖78位优秀青年演员4个空间剧场LOONG游园会 与你相见”演出活动中,名为“阿亨戏剧艺术空间”公众号销售演出门票。接到通知后,正定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朱世超(03010321003)、孟聪聪(03010321001)核实得知,此公众号是石家庄阿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众号,通过检查该公众号后台发现,石家庄阿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通过此公众号一共销售11张关于此次活动演出门票,经询问负责人张伟杰,其公司不能提供演出举办单位书面授权或委托说明。石家庄阿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行为,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证实:1、《现场检查勘验笔录》,2、《调查询问笔录》,3、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4、公众号后台销售数据截图。

(处罚理由和依据)当事人其行为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参照《河北省文化和旅游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第六十六条第二款,应给与当事人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综上,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河北银行正定支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正定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正定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正定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