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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正定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
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石正新消安检字〔2023〕第0005号
河北自贸区砂之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你单位(场所)关于(场所名称)河北自贸区砂之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正定新区河北大道397号)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我大队于2023年09月22日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意见如下:
一、决定对你单位(场所)准予行政许可。
二、你单位(场所)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有关消防法规、规章的规定,保证消防安全。
三、如场所名称、地址、消防安全责任人、使用性质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石家庄市正定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