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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省正定县气象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6
    来源: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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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气发〔20211
河北省正定县气象局2021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根据正定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领导小组《关于编制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双随机办[2021]1号)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确保2021年底前在全范围内实现部门内部联合和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抽查时间
2021年组织气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抽查时间:202131日至12月31日。
二、工作任务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责清单,依据《正定县气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内容、抽查标准和要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时间安排等。
、随机抽查方式
1.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方式的结合:定向抽查是指按照被检查对象的行业领域、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规模、风险等级等特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要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
对所有企业采取不定向方式抽查,通过摇号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其中对被气象部门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名录或被投诉、举报,实行定向检查。
2.自查和直接检查相结合:对随机抽查对象,气象局防灾减灾科可以直接检查,也可要求其先行自查,再组织重点检查,或自查与重点检查同时进行。
、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1.每半年抽查1次,每次抽查比例不超过10%;
2.对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名录的企业,抽查当年不少于1次;
3.对被投诉、举报,可随时进行检查。
、随机抽查的结果运用
1.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2.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
3.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建“双随机”抽查机制
气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除有投诉或举报外,均需通过摇号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取两名执法检查人员。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双随机”抽查,由局防灾减灾科牵头,局纪检员全程监督。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视和学习,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
制定抽查计划表,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
 
                           
2021年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