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正定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领导小组《关于编制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正双随机办[2021]15号)的要求,现将《河北省正定县气象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附件:
河北省正定县气象局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河北省正定县气象局
2021年12月6日
河北省正定县气象局2022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根据正定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领导小组《关于编制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正双随机办[2021]15号)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确保2022年底前在全县范围内实现部门内部联合和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抽查时间
2022年组织气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抽查时间:202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工作任务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责清单,依据《正定县气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内容、抽查标准和要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时间安排等。
三、随机抽查方式
1.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方式的结合:定向抽查是指按照被检查对象的行业领域、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规模、风险等级等特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要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
对所有企业采取不定向方式抽查,通过摇号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其中对被气象部门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名录或被投诉、举报,实行定向检查。
2.自查和直接检查相结合:对随机抽查对象,气象局防灾减灾科可以直接检查,也可要求其先行自查,再组织重点检查,或自查与重点检查同时进行。
四、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1.每半年抽查1次,每次抽查比例不超过10%;
2.对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名录的企业,抽查当年不少于1次;
3.对被投诉、举报,可随时进行检查。
五、随机抽查的结果运用
1.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2.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
3.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六、建全“双随机”抽查机制
气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除有投诉或举报外,均需通过摇号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取两名执法检查人员。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双随机”抽查,由局防灾减灾科牵头,局纪检员全程监督。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视和学习,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
制定抽查计划表,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