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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春旭网络广场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发布时间: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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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消防救援大队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
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正消安检字〔2024〕第 0006 号
石家庄市春旭网络广场:
  根据你单位(场所)关于(场所名称)石家庄市春旭网络广场(地址:正定县塔元庄东口恒山路与向阳路交叉口西行50米路南)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我大队于2024 年08月02日进行了材料审查,意见如下:
  一、决定对你单位(场所)准予行政许可。
  二、你单位(场所)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有关消防法规、规章的规定,保证消防安全。
  三、如场所名称、地址、消防安全责任人、使用性质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正定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四年八月二日